近日,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正式通过了关于修改《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的重大决定,这一举措旨在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确保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精神高度契合,维护法制统一,为福建省的物业管理活动注入新的活力与规范。
此次修订,不仅是对过往经验的总结与升华,更是对未来物业管理发展方向的明确指引。新条例的出台,标志着福建省物业管理将迈入一个更加规范化、法治化的新阶段,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维护业主权益、促进和谐社区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新条例首先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体系进行了全面梳理与明确。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各级政府确定的物业管理职责部门,将肩负起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重任。
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发展改革、公安、民政等多个部门也将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共同构建起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物业管理监督网络,确保物业管理活动的有序进行。
针对物业服务区域的划分问题,新条例提出了更为科学、合理的划分标准。以物业项目规划用地范围、社区布局、共用设施设备等因素为依据,确保物业服务区域的合理性与实用性。
对于分期建设或多个建设单位共同开发的区域,新条例更是明确规定了配套设施设备共用的应划分为一个物业服务区域,同时允许在特定条件下划分为不同区域,以满足不同业主的实际需求。

新条例还强化了业主大会在物业管理中的核心地位。当一个物业服务区域内出售并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一定比例,或首套物业出售并交付满一定年限时,建设单位需及时申请筹备召开业主大会,为业主提供一个共商共治、表达诉求的平台。
这一举措不仅增强了业主的参与感和归属感,更为物业管理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的此次修订,无疑是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改革。它不仅为物业管理活动提供了更加明确、具体的法律指引,更为构建和谐社区、提升居民生活质量注入了新的动力。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创物业管理新篇章!